您现在正在这里:人物资料库 » 新闻频道 » 柏杨 » 柏杨村原村主任被判刑

柏杨村原村主任被判刑

发生时间: 2008-07-02 03:41:38 | 人物:柏杨

  本报安康讯 (记者 张松) 紫阳县东木乡柏杨村原村主任王文利利用职务之便,虚报退耕面积套取退耕还林资金,近日被紫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

  法院查明,2005年,紫阳县东木乡柏杨村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期间,时任村主任的王文利利用参与退耕还林工作职务之便,将该村村民郑荣顺已撂荒多年的13亩土地,用已外出十几年的村民王文孝之名上报了退耕还林面积,该地至案发前仍未栽树。同年,王文利以转让形式承包了王世富的耕地作为退耕还林地块,并以王世富的名字上报了20亩退耕还林面积,至案发前,上报的20亩耕地实际只栽树4.5亩。王文利骗取《退耕还林工程钱粮兑现证》后,又私刻了王文孝、王世富的印章,按照每亩每年管护费20元、钱粮补助210元的标准,领取了2005年至2006年度的退耕还林管护费及钱粮补助款共计15180元(减去因实际退耕4.5亩应兑现的2070元后,王文利实际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13110元)。案发后,王文利退赔了全部赃款。

  法院认为,王文利利用职务之便,弄虚作假上报退耕还林面积,非法占有国家资金1311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。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,且退赔了全部犯罪所得,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